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青银发[2021]165号)。
《意见》是青岛市绿色金融与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有效结合并相互支持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也是绿色建设发展又一探索性改革成果。夯实了青岛运用绿色金融助推绿色城市发展的改革进程,扩大了市场化服务模式,旨在力争打造低碳节能项目与绿色金融联动发展的样板。
《意见》提出,完善绿色信贷产品、开展绿色保险实践、发行绿色债券,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建筑、绿色基础设施及老旧城区改造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区域建设。特别是围绕绿色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满足绿色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下一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人民银行青岛支行等部门研究编制《绿色城市建设项目白名单》,合力推进综合性绿色金融产品,为青岛市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进一步巩固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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