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期满后,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北京商报记者8月30日从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车主可前往全市84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新车,也可通过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处置废旧车辆。对于11月1日后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扣留,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车辆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过渡期仅剩两个月
201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及相关管理,其中规定:北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符合规定的发放行驶证、号牌(白色号牌),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橙色号牌)。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市交通部门提醒,仍持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应尽快对车辆进行淘汰更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应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使用合规车辆。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17日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整车质量(含蓄电池)应不大于55kg,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就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将影响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造成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安全。”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在介绍超标电动自行车危害时表示。
10万辆电动车参与换新
为进一步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目前,北京全市已有849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持续开展旧车置换活动,推出旧车折价、新车优惠等利好政策,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车备货充足,可满足车主“以旧换新”的需求。
“具体各门店的信息可以通过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公众号查询。旧车折价和新车优惠的幅度,因旧车现况和各电动自行车品牌旧车折价、厂家补贴、新车优惠等均有所不同,大概平均在300-500元之间。消费者可到店进行咨询,选择满意的品牌和优惠价格进行旧车置换。”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明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据悉,自“以旧换新”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市已有10万辆电动自行车参与活动。
购车后如何注册上牌也是市民关心的问题。据悉,为提高新车注册登记的效率,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过网站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进一步完善了预约登记制度,并依托销售门店设置了多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便民服务点。
8月17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市交管部门在前期设置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再推出107家便民服务网点。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门店除了可为本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一站上牌”,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在同品牌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
违规上路将处千元罚款
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退出后如何处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于近日制定推出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
对于不进行置换的报废车辆,市城市管理委已组织设置86个废旧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服务网点,网点数量还将不断增加。“市民也可以选择让网点上门回收,就是价格可能会更低。”市城管委固废处三级调研员吴润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具体网点信息可以在市城管委公众号查询获悉。
为避免报废电动自行车堆积影响市容,《方案》明确要求,各区政府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分区域、按网格扎实做好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街道乡镇、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倡导车主及时处理已弃置的废旧车辆,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
“对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车辆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市公安交管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雁飞介绍。
实际上,电动达标车私自改装行为也很常见。北京商报记者曾调查发现,网购平台上可以轻松买到电动车改装电池,以提升速度和续航。
对此,王雁飞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发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改装、电动机、蓄电池、车棚、车厢、座位等情形的,将依据条例相关规定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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