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交警部门曝光一批电动(燃油)三轮车事故案例。
近日,洛阳交警部门曝光一批电动(燃油)三轮车事故案例。无证驾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这些交通陋习,给交通参与者带来惨痛的后果。
案例一
2022年1月24日19时30分许,汤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古城快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城寨街口时,该车与赵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赵某死亡,电动三轮车上乘载人员谷某受伤。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汤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违反禁令、违法载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2年2月22日18时21分,董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另外两人,沿状元红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董某和车上两人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董某持C1驾驶证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他还在未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车主裴某停放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三
2022年2月7日16时30分许,刘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启明北路北侧辅道由东向西行驶,韩某驾驶一辆电动两轮车载着李某同向在前行驶。刘某在驾车从左侧超车时,电动三轮车右侧后部与电动两轮车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刘某驾车超越前车时未确保安全,负事故主要责任;韩某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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