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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什么时候申购?

  • 2023-08-27 22:51:26 来源:创作者_ZK7477

你申请了吗?

慈溪市中心城区第一批次

共有产权住房已经开始申购


(资料图片)

除了慈溪市共有产权房

宁波首个共有产权房

也即将申购

一起来看看!

慈溪市中心城区第一批次

共有产权住房购买申请

01

受理申请时间

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02

房源情况

房源一:位于古塘街道“崇文府”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共计58套住宅;

房源二:位于坎墩街道“悦翠云庭”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共计40套住宅;

房源三:位于白沙路街道“梅林苑”4号楼,坎墩街道“人和家园”1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11号楼,共计18套住宅(其中,“梅林苑”10套,“人和家园”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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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聊天对话框回复【慈溪共有】,获取慈溪共有产权房供应房源销售价格清单、申购方式及材料

03

房源情况

(一)保障对象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向社会公开销售,包括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二)准入条件

户籍、就业及缴纳社保。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的主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申请时正常缴纳且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的主申请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无房屋(含申请前5年内交易登记房屋)。

收入和财产。申请家庭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即人民币110077.5元。申请家庭的家庭财产,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及以上户的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人民币1100775元)、20倍(人民币1467700元)、25倍(人民币1834625元)。

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取消社会保险年限、收入财产等条件限制并优先供应。

(图虫创意-1600757031619657736)

宁波首个共有产权房“和樾湾”

01

项目信息

“和樾湾”位于江北区,处在镇海新城与姚江新城的“中轴点”上,东靠北塘李路,南依应嘉路,西临联群路。整个项目位于“甬樾湾”小区的北侧。

项目共有18栋,共配建1438套房源,容积率2.25。项目预计下个月便可开启申购

02

申请条件

将供应对象覆盖到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和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

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行政区域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在本市无房屋;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是在当地登记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在本市无房屋;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对于列入本市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明确可以放宽或者取消缴纳社会保险、收入财产等条件并优先供应。同时,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分项目分批次定向定量供应人才集聚的特定企事业单位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具体供应方案报经本级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图虫创意-92352254256034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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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发布、慈溪市人民政府、本地宝整理等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平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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