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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周慧超)记者从九江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九江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参保居民可前往各线下网点或网上缴费。此次江西省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等事项。根据《通知》,江西省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这是国家补助部分。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这是个人应缴部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原则上确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明年3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如已到新生儿出生次年居民医保征缴期的,监护人也可选择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按规定缴费后,出生次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但出生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
缴费方式包括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线上缴费可选择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生活缴费、赣服通(支付宝)缴费、云闪付缴费等线上渠道自行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地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省内合作银行网点,在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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