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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九江新闻网讯(干利华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谈思宏)1月1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支持我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2022年12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会议精神,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延长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政策3个月,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2022年6月2日,我市制定出台《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我市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执行期限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九江市户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的财政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政策延期三个月,可以更好地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为九江市社会经济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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